我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通告
根据《黄冈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》相关要求(见附件),有效遏制和防范交通事故发生,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学校决定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,加强校内车辆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不驾驶违规车辆上路, 驾驶车辆不违规行驶, 驾驶车辆不违反禁行规定, 车辆不乱停乱放, 行人应遵守交通法规。
二、摩托车进出校园必须凭驾驶证、行车证、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免费办理出入证。严禁已达报废年限、无牌无证、假牌假证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摩托车出入校园。
三、摩托车、电动(瓶)车在学校范围内道路上行驶时,应该按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,靠右靠边通行,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;停车时按校内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。
四、对阻碍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校内人员,进行批评教育。
五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告
我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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